各位老師及同學好: 有關學校課程學分抵免作業之申請 注意事項如下:
1. 同學申請抵免前請先參閱附件。
2. 學生上網(myNTU)申請時間為8月9日至17日中午12時。(本所學生申請抵免,需先經指導教授核可,所以請同學印出申請表
,請指導教授在空白處簽名)
3. 申請抵免同學,必須於8/17中午12時前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第七條規定之資料(開設系所、授課教師姓名、課程內容大綱及
教科書名稱及外校「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」)送至所辦,資料提供不全者,不予考慮。
若有疑問請洽所辦詢問,謝謝!
所辦魏小姐敬上